11月 24, 2020

041 小孩什麼時候轉大人?台灣兒童意象的發展


今年民事法已經將成人的年紀從20歲降為18歲。就是說,18歲要簽合約,已經不需父母出面;無論是租屋,辦手機號碼,去銀行開戶,申請信用卡,還包括,若要結婚,滿18歲就可自己決定。

18歲成為大人合理嗎?有人會說18歲已經太晚,小孩應該更早獨立為自己負責。也有人說18歲就能決定終身大事還太早。每個人應該看法不一樣。今天並沒有要討論幾歲才能變成大人,我想談談,台灣從過去到現在,大家是如何看待小孩?在台灣當小孩是什麼意思?小孩和大人的權利和義務有什麼不一樣?其實這些都不是從古至今都不變。有聽眾為人父母,但是同時也還是別人的小孩。到底什麼時候才算長大?這個問題無論是父母還是小孩都有想過。小孩和兒童這兩個概念是如何變化?這個變化和法律有什麼關係?是今天的主題。

 Hena小時候讓我印象很深刻的一件事,是樓上鄰居阿公拿了一本舊書送他。這本叫做《快樂的童玩》是1992年出版的書,上面並沒寫作者是誰,裏頭有很多圖。我當時看著這本書裏頭教小孩如何自己做玩具,心裡一直驚嘆,甚麼樣的小孩能夠自己做出這些玩具?會玩這些東西?這本書教小孩如何在樹上用竹子蓋樹屋,用木頭做拖板車;教小孩認識路邊花草樹木,受傷時哪些可以當藥用?哪些可以當食物?哪些可以做玩具?教他們如何使用小刀,去露營怎麼用鍋子煮飯?抓魚、抓鳥要用哪些的工具?老實說,這些東西,現在的大人也不會。但是顯然早期小孩玩的是這些遊戲。即使現在環境不同,已經沒魚沒鳥可抓,沒有花草可以摘回家吃,但是過去的小孩能拿刀劈竹子,拿槌子釘房子、車子,現在的小孩卻都失去這些技能了。

從過去到現在小孩的變化為什麼這麼大?過去的小孩又是什麼樣子?

藍佩嘉教授就有一篇文章介紹「兒童」這個概念的變化。他說,我們若看古早歐洲的圖,十五世紀的小孩和大人除了身材大小不一樣之外,穿的衣服、臉上的表情並沒有什麼差別。那個時候並不區分大人和小孩,他們要做的事情應該也不多。小孩應該受到更多的照顧,不能做工作,是十八世紀開始才有的想法,因為那個時候工業開始發展,工作要出外,同時家庭主婦變多,小孩也漸漸被視為沒有工作能力,不是經濟工具,成為需要照顧、情感投入的對象。

台灣在1950年代的時候,國民政府為了反攻大陸,所以提倡要生養許多小孩,而且是無論在家還是在外都可以幫忙做很多事情的小孩,如此真要打戰才派得上用場。在那個年代避孕方法不普及,也不方便,大家很難控制什麼時候要生幾個小孩,所以出生的小孩很多,但是過世的也不少。當時大家對小孩的看法和感情不一樣。但是,後來在美國援助下開始推廣家庭計畫,教導農村家庭現代化,鼓勵大家要生少,才養得活,養得好。

到1980年代,台灣很多人都住在都市,開始有小孩被綁架的新聞出現,而且持續增加。父母開始自己送小孩上學,接小孩回家。家外面變得很危險,不只因為路上車多,交通不安全,陌生人接近都要提防。同時媒體也開始批評父母工作繁忙,不好好照顧小孩,讓小孩自己一個人在家很危險,也很可憐。後來台灣經濟變更好,美國更早提倡的愛的教育也漸漸流行。政府專家開始教育家長不要打小孩。而且媒體或者教育專家對家長的要求逐漸變多,有錢的中產階級家長會被批評,小孩要什麼給什麼,太保護小孩,太重視學業成績。沒錢,沒時間的勞工家長也會被批評說,他們都不關心小孩,不懂得幼兒心理,不會教小孩。從這時候起,社會對父母的要求越來越多,同時小孩逐漸變成需要很多照顧和保護的人。慢慢的,小孩和大人的世界變得越來越不同,小孩要純真,童年要快樂。藍教授舉了一個例子,聖誕節和送禮物來的聖誕老人在台灣越來越流行,不管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的家庭,小孩都會拿到聖誕禮物,甚至也有家長希望小孩相信是聖誕老人的傳說。送禮物給小孩,替小孩過生日,各種和小孩相關的消費越來越多。父母為小孩花錢的項目、商人賣給小孩的東西都越來越多樣,露營爬山活動可付錢參加,書店裡和教養有關的書,給小孩看的繪本和玩具越來越多。

除了小孩的消費市場變大,政府的政策也越來越將小孩當成需要保護和照顧的對象。2004年的衛生署的研究報告指出,影響小孩發展的教養因素有很多種:沒有受到好的照顧、沒人力照顧、受到虐待是問題。保護過度、期待過高、不會照顧也是問題。另外,小孩的刺激不足、親子關係太差也都影響著兒童的發展。

政府也制訂法律保障小孩的福利。先在1973年訂兒童福利法,後來1989年有少年福利法。然後,兩者合併為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在2015年通過的修改包括,幼兒園及學校200公尺以內,不准新設酒家、特種茶室、電子遊樂場所,或是其他有害兒童少年身心健康的場所。也規定小孩使用電子類產品不能超過「合理時間」,不然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照顧這個小孩的人須交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金。但是什麼是使用電子產品的「合理時間」? 若按照國民健康署的建議是,兩歲以上一次不能超過30分鐘。但是我們的兒童和少年福利法是包括所有18歲以下的人,高中生用電腦的時間多久才算是合理的時間? 

什麼樣的家庭能夠不讓小孩看電視?一種是小孩都送給別人照顧,而且照顧者,幼兒園或安親班都不讓小孩看電視。實際上,現在學校老師都喜歡放影片給小孩看,因為影片教學效果比較好。另一種可以不讓小孩看電視的家庭就是,有更多人能輪流顧小孩,就是照顧者完全都不必處理其他工作。我聽過上一代的家庭主婦就說,過去,她每天都會讓三個小孩看一個小時的電視,在那個小時內,小孩會乖乖坐在沙發上,他才能夠拖地板,打掃家裡,到廚房煮飯。我們可以想想什麼樣的父母?什麼樣的家庭才能做到不讓小孩看電視?

從1990年代開始保護18歲以下的法律越來越多。6歲以下不可以放他自己一個人,國民的義務教育變成12年,在這個年紀的人,都要在學校裡面。所有的出版品,無論是書,影片,電視,網路都有按照適合的年紀來分級等等的規定。在2014年因為多拉A夢卡通裏頭常常演到主角長期受到朋友的欺負,有團體要求電視台要加寫警告,讓小孩看卡通不會學壞。電視台雖然出來說,這是日本國寶級卡通,不會教壞小孩,但是他們也真的在卡通裡加上小孩不可以模仿的警告。法律系的劉晏齊教授說,這些雖然提供小孩一個更單純和乾淨的環境,讓他們受到更多的保護,但是也讓小孩受到很多限制,讓每個小孩的生活經驗越來一致。劉教授的意思是,我們的法律雖然是保護小孩,但沒有考慮到每個小孩,每個家長,每個家庭的差異,這種法律對小孩和家長也可能成為監控,並不是對所有的小孩都好。

而且,以看電視的例子來說,並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有同樣的條件照顧小孩,若只有一個大人帶小孩,不要說要出外工作,要做家事,要去買菜就很難做到法律上的所有要求。上星期才有一個媽媽因為將嬰兒放在超市外面,自己進店買東西,被檢舉上新聞。雖然這麼小的小孩放在外面很危險,但是小孩的媽媽也知道這樣做不好,但是她還是如此,她背後應有理由。社會在批評別人如何照顧小孩時,先想想造成這樣對待小孩的方式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最後,小孩什麼時候轉大人?傳統上,沒有結婚的人都是小孩,對吧?因為過年時,只要沒有結婚的人都還可以拿紅包。去參加親戚婚禮時,未婚可以和父母一起包,結了婚就要自己包。但是過去的人很早就結婚,很早就被視為大人。我在第14集說到葉陶,在那個時代,她15歲從公學校畢業,就去當老師教小孩。過去,有人五、六歲就要照顧更小的弟妹,幫忙做家事。雖然台灣的小孩已經不過過這種生活,但是現在還有些國家的小孩,從小就要外出工作賺錢。台灣現在法律規定是滿18歲就算成人。你希望你什麼時候可以被當成大人?或者你能夠照顧或者願意保護你的小孩到什麼時候?其實這除了法律規定以外,每一個人,每一個家庭的條件不一樣,看法不一樣,並沒有一定的標準。


參考書目

藍佩嘉,2015,「童年」的社會學分析:從國家主人翁到消費福利主體,巷仔口社會學 https://twstreetcorner.org/2015/04/04/lanpeichia-2/

劉晏齊,2016,為什麼要保護未成年人?而紹福利、法律與歷史的分析,政大法學評論,147:83-157。


11月 17, 2020

040為什麼三房兩廳?臺灣住宅格局的演變

這幾年房價越來越高,買得起房子的人變少。就算買得起,能夠住的坪數也越來越少。大家都在為找到住得起的房子煩惱,若還要挑住在什麼樣的房子,應該是更加困難。不知道是否發現,就算室內坪數一樣很小的日本,但是他們的室內隔間就不太一樣。為什麼台灣房子的格局是這個樣子嗎?為什麼三房兩廳在台灣有很長一段時間的標準隔局?室內空間安排和隔間方式是怎麼來的?這集節目主要談台灣住宅格局的演變。

我們先來說還沒有開始建高樓那個時候的台灣,那個時候的房子是麼樣子?

傳統在鄉下的厝,是由三個房間排成一排, 出入口在中間。進去是大廳,放神明桌的地方。按照左邊大右邊小的規則來安排房間,正廳的左邊是第一大房,給家族地位最高的人住;右邊是第二大房,給家族中排第二的人住。這種三開間的房屋,也叫做三間起, 因為每一間都排一排,也叫一條龍的建築。在一條龍的兩邊接截向前蓋出的房子,這排就叫做護龍,也有人叫「伸手」,客家人稱為「橫屋」。如果正廳兩邊都蓋出去,兩邊一樣長就是大家熟悉的三合院了。家裡人若很多,兩旁護龍外面還可以蓋另外一條護龍。三合院中的房間不少, 除了給人住或是使用, 剩餘的空間可以用來飼養雞鴨,或是當倉庫,或是富裕人家也會讓長工一起住。三合院中間的空地叫做「埕」, 可以曬穀,是小孩玩耍、大家活動的地方。

三合院是鄉下看得到的房子,早期市區的房子是什麼樣呢? 若去老街走走,就會發現這裡的房屋和一條龍的設計相反,正面都很窄,但是房子很深。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如此一來在短短的一條街上可以蓋更多的店面。大稻埕的迪化街北段,早期賣雜貨和米的房子就長這樣。雖然只有一層樓,但是屋頂較高,上面還會格一層閣樓當倉庫。門口一進去是店面,為了方便把貨運送到樓上,所以有些人還蓋樓井,然後會有一個天井,用來種花曬衣,後面才是住人用的通常會有一扇通往後巷的門。

日本人來到台灣,他們對住的方面的改變不少,最重要的是更加注重衛生健康和清潔打掃。他們改變隔間方式,將家裡空間重新分配,把需要水的浴室和廚房蓋在一起,然後將睡覺的房間和吃飯的地方的距離拉遠,而且廁所和浴室也是分開。

很多人以為現在人都住在鳥籠裡,過去人住得房間比較大。其實並不然,過去或許地較大,但是房子裡面的房間都隔得很小。你們若參觀過古厝或是很早期的公家宿舍就知道。以國民政府最早蓋的國民住宅來看,坪數更小。因為國民住宅是蓋給買不起地蓋房子的人住的,所以一開始政府的想法就是讓一間房間有許多用途,隔間都是活動的,就像有兩邊可拉開的門,或都沒有走廊動線。但是當時的家庭人數不是像現在這麼少,一家有不少小孩,也有老人住一起,所以後來國民住宅的坪數有增加,在1961年的時候,改建三層公寓的時候,最小間的有18坪,最大間的是26坪。因為台灣經濟慢慢變好,對住的空間要求變高,又考慮到家庭電器用品冰箱、洗衣機也占空間,政府也考慮到雖然有人自己住,但是也有夫妻,有小孩,還有父母住在一起,所以蓋的國宅大小就越來越有彈性。

1980年代做的調查,一個家庭住在一起平均人數還有超過5個人,當時政府開始喊一人一房(間)的政策,所以按照5個人來算,一個家庭有三間房間比較適當。加上更早以前,從1960年代起,政府就開始推廣兩個孩子恰恰好的家庭計畫,所以台灣家庭也開始有小孩房間,住家也也越來越接近一人一房間的目標。我們現在常聽到的「三房兩廳」,和政府想要推廣的現代、理想小家庭有關;當時理想的核心家庭是夫妻和兩個或三個小孩。三房兩廳包括客廳,餐廳、三間臥室、曬衣的陽臺、浴室、廁所和廚房。當時這種設計除了關照到家庭的人數以外,也搭配著重視個人生活空間的說法,因為三房兩廳的隔間方式,讓每一間房間都有獨立進出客廳的門,不用經過其他房間,這和傳統整排的一條龍的房子很不一樣。

若要說從日本時代到現在,室內格局有什麼不一樣的話,變化最多的就廁所和浴室。過去上廁所和洗澡不在同一個地方,主要是因為那個年代還沒有自動沖水又有蓋子的馬桶。所以廁所都是蓋在房子外面或是廚房的後面,門都朝外。1960年代開始有現代的衛浴設備,因此廁所改成建在屋子內,甚至開始有將廁所設在臥房內的套房。

另外,早期的客廳和餐廳是分開的,因為客廳是接待客人用,但餐廳是家人使用並且都和廚房連在一起。但後來餐廳和客廳就沒有分開了,除了節省空間,也和大家社交方式改變有關,現代人到彼此家裡聚會的機會變少,客廳和餐廳合併,變成是家人活動的地方。1970年代開始,電視和音響設備進入家庭,客廳就成為家人一起看電視的地方。隨著科技進步並沒有讓電視消失,反而那堵掛電視的牆,成為是現在室內裝潢的重點。

1950年代到現在都沒有改變的是廚房和後陽台連在一起的設計。中間有段時間,政府蓋的國宅設計成像日本公寓,將廚房設在入門的一邊,雖然這樣能節省空間,但是大家很不滿意,因為台灣人的煮飯方式不同,油煙還會跑到外面走廊。那時大家對開放式廚房並無法接受,所以廚房都是開一個門通陽台。這幾年在家煮飯的機會減少,開放式廚房才開始流行。

最後,我想要來說房屋格局,室內空間分配和住在裡頭的家人關係。先前說到在現代化過程中,政府和社會都發現個人的空間很重要,所以認為一人要有一間自己的房間。但是直到今天也有人說,家裡有小孩的家庭要考慮到,不要讓孩子都將自己關在房間。房間若太舒適,小孩都待在房間,和父母就沒有什麼交流。不知大家有沒有想過老人也最好不要留在自己的房間內?小孩為什麼不能待在自己的房間?大人不希望有一間舒適,能夠做自己的事情的房間嗎?從家的格局,房間安排,除了看到一個家庭擁有的資源,也看得出主人對家庭的想法是什麼?也可觀察住在裡面每一個人的地位和彼此的關係。

另外,早期的研究發現,家庭主婦最可憐,在家的時間最多,但是連一張自己的讀書桌都沒有。在家的媽媽也需要看書寫字或是用電腦,但是很多人都在餐桌上處理這些事。這幾年,廚房越蓋越小,煮飯變成只能由一個人負責煮,其他人都坐在外面等,因為廚房無法讓另一個人幫忙。而且為了讓油煙不會跑出來,有時廚房門會關起來,裡頭不僅很熱,空氣也不好。若有客人來家裡拜訪用餐,煮飯的人也無法和坐在外面的客人說話。陽台也有類似的問題,洗衣曬衣的空間越來越小,可見對很多人來說煮飯和洗衣都不是重要的事,不然就是不重視做這些家務的人。你們家長什麼樣子,房間又如何安排呢?

參考書目: 

畢恆達,2004,空間就是性別。台北:心靈工坊

沈孟穎、傅朝卿,2015,台灣國民住宅設計與現代住居空間再現,《住宅學報》,24 (1):55-88.

11月 10, 2020

039 肉圓有幾種?

大家認為好吃的肉圓,應該是什麼樣呢?今天《台灣人台灣事》要來和大家說台灣獨有的肉圓的由來、作法;尤其不同地方的肉圓又有什麼不同?以及和肉圓相關的小故事。

肉圓的起源有一個很感人的故事。在1898年,台灣遇到淹水,後人稱為戊戌大水災。那個時候日本剛接收台灣,不知如何處理。濁水溪的水不僅僅淹了起來,而且河道還向西邊挪了大約300公尺。這三天三夜的大水,讓中台灣不少鄉鎮都消失,死亡和受傷的人也很多。因為大家都缺食物,所以那個時候的地方寺廟,就把放在倉庫的地瓜籤拿出來分送。水災過後,不久就是七月普渡,大家已經三餐沒飯吃了,怎麼還能磨米炊粿拜拜?當時在北斗有一個在廟裡工作的范先生,有次受到神明指示,就寫下了用地瓜籤炊粿的方法:先把地瓜籖磨成粉,加水攪拌後放在碗中蒸熟,用來代替碗粿。這就是最早的肉圓。後來范先生的後代又漸漸改良,最早加菜,後來變成包餡,餡料加竹筍和豬肉,就成為今天的北斗肉圓,也是台灣最早的肉圓。

北斗在當時算是一個大城。你一定知道一府二鹿三艋舺,但是接下來第四個呢? 第四個就是「寶斗」,現在的北斗。在日治時期,北斗是行政和經濟中心,所以在那個時候就有北斗三員的說法:第一警員多,因為是行政中心,第二教員多,因為是教育中心,第三員(圓)就是肉圓。可見,肉圓在日本時代就很有名氣了。現在地方上也常聽到一句俗語「彰化肉圓生北斗,北斗肉圓生瑞火」,“生瑞火” 就是指北斗的肉圓街,現在的中華路上的三間肉圓店,肉圓生、肉圓瑞、肉圓火。北斗的肉圓店很多,而且每家口味不一樣,從開店的先後以及他們的肉圓,可發現肉圓的進化。

肉圓從一開始只有番薯粉攪一攪,下去蒸,隨著時間變化,台灣經濟變好以後,就越來越複雜了。開始添菜加料,包餡。甚至後來,大家也開始動腦筋讓肉圓的皮比較好吃,所以除了蒸之外,還有炸的、煎的、滷的。

做肉圓是需要下功夫的。粿漿可以加番薯粉、樹薯粉、在來米粉或太白粉等等。有些粉讓肉圓吃起來比較Q,有些比較黏,不同粉的比例會影響皮的口感。接下來要依粿漿的類別,用不同方式包餡料。有的要放一層在模子或碗中,加入餡,上面再抹一層粿漿,放進蒸籠蒸。有些硬一點的粿漿是可以用手拿著包餡,包好下去蒸。也有些是先放碗裡包好,再拿出來捏成形,用手捏過的三爪痕就代表是手工肉圓,不是機器做的。另外,蒸完是否放下油鍋炸?用比較多番薯粉,還是在來米粉下去做作?都讓肉圓看起來的顏色不一樣,有些比較透明,有些偏白色。

很有趣的是,肉圓受到地方的影響很大,不同地方的肉圓做法不同,所以我們看到的肉圓也都以地區的名來分:新竹肉圓、彰化肉圓、臺南肉圓、屏東肉圓…….。還有分的更細的是以鄉鎮名字來稱呼,像潮州肉圓、水里肉圓、柳營肉圓。甚至彰化人搬去鶯歌開一家彰鶯肉圓。從這些地方可以發現台灣人對地方認同和情感有多濃厚。

肉圓從北斗開始發展到現在四處開枝散葉。各地方的肉圓都有自己的特色。光彰化肉圓就有南北口味。北彰化的肉圓用碗蒸,圓型。南彰化包括北斗是用手捏出來一顆一顆放一起蒸,三角型。這兩種肉圓裡面包的料也不一樣。所以從彰化這地方為中心點,往北或往南發展的肉圓,無論作法,外表,沾醬都不一樣。

常常有爭議說,是蒸的肉圓,還是炸的肉圓好吃?其實大部分的肉圓都要先蒸過才能定型。接下來,直接吃,可以炸、可以煎,也可以滷。但是最常看到的是一直放在油鍋裡泡著的肉圓,也有人說是過油,泡和炸的又不一樣,泡過的是外皮Q,但是不酥脆。

北部的肉圓用炸的,番薯粉較多。南部的用蒸的,在來米加比較多。大致上可以這樣區分,但是也有例外。南部佳里的「包仔福」就是炸的。叫做包仔福是因為原來的老闆叫金福,那個時候大家都管叫他賣的肉圓,叫做包子,因為是粿漿包餡下去炸。因為戰後,用麵粉做的外省包子越來越多,為了不混淆就改叫肉圓。

用煎的肉圓在高雄旗山和屏東可以吃到,這種事將蒸好的肉圓放在鐵鍋上煎到兩邊都焦焦的。用滷的這種吃法也是高雄屏東才有,將蒸好的肉圓放到有加醬油的滷汁浸泡。聽說現在的總統每次回屏東一定要吃滷肉圓。

不同地方肉圓包的料也很不一樣,有些地方有包香菇,包干貝,也有放一顆鳥蛋在裡頭,包蝦仁的肉圓是台南代表;包紅糟肉的肉圓,是九份和新竹最出名。這幾年日本人有討論到九份的肉圓。九份本來就是一個觀光勝地,但是快二十年前的日本動漫「神隱少女」讓九份有更多日本觀光客。原因是日本人覺得電影裡面畫的場警,和九份很像。前幾年日本人也開始討論電影裡面的女孩千尋的爸媽,走進入一家店後,一直吃一直吃到自己變成豬的東西是什麼?那個食物看起來一顆圓圓的,稍微透明,又軟軟的,還流湯汁。有人說這齣電影畫的地方是九份,那這個食物應該就是九份賣的肉圓。雖然後來畫這電影的吉卜力工作室的動畫師澄清說,當初他們想畫的是魚的胃袋。不過這個新聞卻讓更多日本人知道到台灣要吃肉圓。

各地區的肉圓除了料不同以外,不同家的肉圓沾醬也不一樣。雖然每一家都有自己的秘方,但是肉圓沾醬大約可以用的顏色來分成三種:白色,粉紅色和醬油色。白色的是米醬,用在來米粉做的,比較甜。粉紅色是和吃蚵仔煎用的沾醬,基本上是番茄醬加味増和醬油膏。有些地方還有咖啡色的醬,就像醬油膏但還加了一些其他東西調味。最後,肉圓是要加蒜頭還是加香菜,隨每個人的口味。

雖然肉圓大部分都是熱的,但也有涼的肉圓,夏天生意比較好。涼的肉圓大部分都是番薯粉或樹薯粉做的,比較Q,外表看起來透明。嘉義的涼肉圓還臨上酸酸的,像美乃滋的白色醬料。

今天介紹的肉圓好多種,很多我自己也沒吃過,不知道你曾吃過哪種肉圓?你最愛的是哪一種?還是你還吃過很特別的肉圓?請你到台灣人台灣事的臉書和大家分享。


參考資料

焦桐,2018,土生土長的台灣小食 肉圓 http://foritech-tlife.cloudapp.net/archives/4132

漁夫,全台趴趴走吃肉圓,《天下獨立評論》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194/article/7950

福熊,2020,關於屏東肉圓,院長愛蒸的,總統喜歡滷的《微笑台灣》https://smiletaiwan.cw.com.tw/article/2805


11月 03, 2020

038 日治時代就有腳踏車隊


                

     台灣差不多家家戶戶都有腳踏車。有些人將腳踏車當做交通工具,但更多人將騎腳踏車當作休閒運動用品。大家都知道台灣生產的腳踏車聞名世界,全球兩間最大的腳踏車公司,巨大和美利達都在台灣。今年因為疫情,許多產業受到影響,但是腳踏車卻賣得比往年好,因為大家出門不敢坐公車,反而促使台灣腳踏車出口量變增加。自從日本時代引進腳踏車到現在,腳踏車隊我們的生活帶來什麼影響?政府為了管理腳踏車又做了哪些事情?過去的腳踏車長什麼樣子?我們來談談腳踏車的故事。

       腳踏車的台語叫做「自轉車」、「鐵馬」或者「孔明車」。「自輪車」和「鐵馬」比較容易理解。但是,為什麼腳踏車也叫「孔明車」?聽說孔明坐的馬車,由一匹馬拖著跑,車子只有兩個輪子,只能坐一個人。因為腳踏車和孔明的馬車一樣,是一人座的兩輪車,所以也稱為「孔明車」。此外,「孔明車」是北部人說的,在中部叫做「鐵馬」,南部是「自轉車」。後來「自轉車」與「孔明車」的說法,漸漸不再使用。

腳踏車從1900年開始由日本人引進台灣,最初是鐘錶店販賣的商品。為什麼鐘錶店賣腳踏車?當時的鐘錶店是賣高級、進口、且和科技有關的物品,除了時鐘、手錶,照相機和眼鏡也都在這裡買得到。所以最早賣腳踏車的商店是鐘錶店。在1920年時,全台北每700人才有一台腳踏車,但是1930年已經每三戶就有一台了,可見腳踏車增加的速度很快。所以在日治時期已經是台灣相當普遍的交通工具。

當時因為腳踏車會被偷,又時常發生車禍,所以日本政府也會進行交通宣導,在學校教學生騎車要靠左,晚上車子一定要開燈。為了方便管理腳踏車,由地方政府發腳踏車牌照和課稅。

國民政府來到台灣後,繼續收腳踏車牌照稅。當時繳交腳踏車牌照稅時,還須驗車,檢查是否裝設車燈、車鈴。因為腳踏車牌照稅是地方政府負責,所以若搬家,腳踏車也要更改登記地址。國民政府為了減少腳踏車失竊的案件,在1953年發行新式雙層腳踏車牌。這塊車牌不僅比較大,而且有兩層。上層是藍色的號碼牌,主人停車時要拆下攜走,露出下層用紅色寫「停用」的牌子。要騎車時,再把藍色的號碼牌裝回去。因此,若在路上騎的腳踏車,沒有藍色的號碼牌,就可能是贓貨或者未繳牌照稅。但是為了裝新式的牌照,相當麻煩,政府為了18元的牌照稅,要花很多人工和成本,民眾也為了一年一次的驗車和換牌花很多時間,後來就沒有再徵稅了。

除了管理和制定交通規則,日本人也在台北規劃新的車道。當時很出名的三線道路,也就是在路中央設立兩塊種草種樹的安全島,將馬路隔成三部分。中間是四輪汽車行的,兩側則留給行人和其他的車子,像腳踏車和三輪車。因為道路寬廣,有人行道,人和車不用擠在一起,安全島上種樹,所以三線路很漂亮。後來台灣自由戀愛變多後,三線路變成年輕人晚上散步約會的地方。鄧雨賢和周添旺的《夜愁》唱的就是三線道路:「月色照在三線路風吹微微 等待的人那未來心內真可疑」。

     早期的腳踏車已經有分類,當時載貨、做生意用的腳踏車叫做「武車」。武車的車身比較大也較耐重,較常是農夫和勞工使用。但是因為不便宜,一般人也要儉腸斂肚才有辦法買一台腳踏車來載肥料、飼料、或是載田裡工作需要的用具;比較有力的,還可以用來載上百斤的米。另外一種車叫「文車」。文車就是一般上班使用的交通工具,像醫生出診、教師去學校、或是警察巡邏都騎腳踏車。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台灣郵差也騎腳踏車。他們有時一天要騎上數十公里。有了機車以後,送限時信的郵差才改騎摩托車,但是一般平信還是用腳踏車送。一直到1990年代,中華郵政開始逐漸都改為騎機車送信,聽說,還是有不會騎機車的郵差繼續騎腳踏車。除了送信之外,送貨的人也都會騎腳踏車。早期產婆常會騎「自轉車」去幫人接生,他們騎的腳踏車因前桿成圓弧形,所以也有人叫他們騎的腳踏車是「產婆車」或者「大肚仔車」。

         但是自從汽機車變多,公共汽車越來越普遍以後。腳踏車就不再是交通工具,反變成運動和旅行活動用品。 這樣的發展是一方面為了改善交通和環境汙染的問題,政府鼓勵大家騎腳踏車,另外一方面,騎腳踏車變成流行的休閒運動。從此以後腳踏車已經不分文、武車,1980年代開始有越野車、登山車、後來有公路車,有一陣子很流行可以摺收起來的小輪腳踏車。

現在很流行的腳踏車比賽和腳踏車協會或者車隊,其實在日本時代就有。台灣第一場全島腳踏車比賽是1910年在台中公園舉辦,後來持續舉辦,參加的人越來越多。國民政府來到台灣以後,三民主義青年團、台北市腳踏車公會也都舉辦腳踏車賽,參加得名的人除了拿到不少獎品之外,名字而且還會被登在報紙上。當時的人也可以參加「遠乘會」,這就像現在的車隊,一起騎車出去玩。要參加遠承會要交不少會費,就像是有錢人的俱樂部一樣。陳晉柔的書上就記載,1910年春天遠乘會的活動安排如下:早上7點半在台灣鐵道大飯店,現在火車站前新光摩天大樓集合。8點出發,先騎到圓山休息一下,再到北投車站前喫茶,最後騎到淡水俱樂部吃午餐、看表演,下午4點才騎車回家。這樣一天要一圓,算當時很昂貴,有錢人才能參加的活動。

很多人應該聽過或看過一部2007年的電影《練習曲》。這部電影就描繪一個聽障大學生,決定騎腳踏車從高雄沿東海岸騎到北部的環島旅程。電影讓大家看到台灣的風景,也介紹許多鄉鎮的人和故事。這部電影,讓很多人開始騎腳踏車環島。現在除了各地有許多腳踏車隊之外,也有旅行社專門安排國內、國外的腳踏車旅行。

         早期有些保守的家庭覺得跨騎腳踏車的姿勢,不適合女生,所以禁止他們的女兒學騎腳踏車。其實腳踏車早期在歐美也有相同的問題,美國南方城市甚至禁止女性騎腳踏車。所以不少人都認為騎腳踏車是讓女性更自由,健康的活動。除了外出趴趴走更方便之外,女性穿著的衣服也因為騎腳踏車而改變,從束腰、長裙變成褲裝。

過去看我老一輩的人騎腳踏車是左腳先採著一邊的踏板,把車推動,跟著車小跑幾步後,另外一隻腳才跨過,坐上椅墊。一直都覺得這個上車的招式很厲害,但是卻怎麼都學不會。不知道你會不會用這個方法上腳踏車?另外,也很想知道,為什麼過去的人習慣用這個方式騎腳踏車?你若知道或者有想到可能的原因,請到台灣人台灣事的臉書和大家說明,應該很多人和我好奇。

圖是 日治時期小學美術課本初等繪畫刊登的腳踏車圖 

參考書目:陳柔縉,2007,《囍事臺灣》,台北:東觀國際

 

242 做伙來讀:〈老母的回想:空襲、疏開、228 、白色恐怖kap 424 事件〉

今仔日我欲介紹ê是今年發表ê〈老母ê回想:空襲、疏開、228 、白色恐怖kap 424 事件〉,這篇是雅怡老師建議逐个讀ê文章。這篇m̄是詩,無算散文,mā m̄是小說。老師家己寫講,這是伊替民間口述歷史留落來足珍貴ê資料,是伊訪問伊家己ê老母,用in老母ê話寫出來ê家族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