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 18, 2021

077 聘金的行情


不知道現在結婚還有多人有聘金和嫁妝? 但是新聞上多少還是會看到因為聘金和嫁妝談不攏吵架或者無法結婚的事件。結婚收聘金,送嫁妝是很早就有的習俗,但是也很早以前,100年前就已經在討論結婚是否需要聘金?今天來說這段歷史,日本政府為什麼要台灣人取消聘金制度?台灣人,尤其當時的受過日本教育的台灣人又怎麼看?怎麼做? 

結婚需要花錢,尤其要有聘金和嫁妝。在第八集說到童養媳和養女的時候,有說過,其實對一些家庭來說,先將女孩抱來家裡養,未來娶媳婦時可以省一條聘金錢。若是當養女,結婚時也是養父母要求收取聘金的一個機會。戰爭以後保護養女運動的呂錦花,就提倡養女參加集團結婚就好。因為她自己是童養媳,受到很好的教育,想要和她自己認識,戀愛的對象結婚時,養父母不同意。因為讓她念書是希望她和自己的兒子結婚。她後來離開她的養父母和她認識的對象離開台灣。戰後才又回到台灣推動保護養女運動。其中的一項要求就是讓養女可以和自己喜愛的人結婚。為了解決聘金和嫁妝的問題,她提倡集團結婚。也就是不一定要父母主持婚禮,她把很多對要結婚的人湊一起,選一天 由她主持,一起結婚。因為她,當時公家機關還是宗教團體還會送棉被,送家庭用品給結婚的人,算是台灣很早就有的公證結婚方式。 

這是戰後的事情。但是其實在日治時期,日本人就認為台灣人結婚很浪費,他們提倡要文明結婚。一開始是為了能夠訂民法,替台灣的風俗訂法律,日本人就先調查台灣人是怎麼結婚的? 當然他們也用殖民者的角度看台灣人結婚,他們看到台灣人為了結婚花很多錢,還收聘金,結婚就像做生意,他們當作這是很落伍的習慣,特別提倡文明結婚或新式結婚,想要改良婚姻制度。

當時的調查讓日本人認定台灣人若無聘金就無婚姻,他們發現聘金是有一個大約的公定價錢,聘金是多是少和娶妻的人的身分地位有關係,也和對象和結婚的方式有關。在他們調查時候,一般價錢是200-800圓,看家庭狀況,若是第二個或者第三個妻子,聘金的算法就不一樣。若是男性入贅女方家裡或是童養媳內婚,還是要有聘金,但是就少很多,幾十塊就可以了。

在那個時候不僅結婚要收聘金,離婚也要退聘金。普遍來說,除非女方主動將聘金退回來或是男方放棄回收聘金,不然已經結婚的夫妻是無法協議離婚的。那個時候的婚姻是否維持和聘金有關。日本人雖然認為這種習慣很落伍,但是並沒有訂法律來限制,只是一直有提倡要改變。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這樣很浪費,就像廟會迎神一樣,結婚花錢並沒有必要。報紙會寫說結婚花很多錢,是很浪費資源,甚至有人會借錢去娶老婆,這些會妨礙台灣的經濟發展。政府提倡像日本人一樣,只要禮數足夠,但是不用花那麼多錢

當時的台灣人如何看? 在那個時候,已經有台灣人自己也認為聘金是不好的制度,因為讓有錢的人可以取很多個老婆,但是窮人沒錢可以結婚。其實有一些受過教育的知識份子也開始思考這個問題。像有一個在曾在日本留學的學生就在報紙上寫說,有一天他父親就寫信叫他回來台灣結婚,還寄了200圓給他在日本買結婚的禮服和用品,他認為這是很不經濟的做法,為什麼他爸爸要花很多錢辦一個鄉里最大的婚禮,卻叫他不要再繼續念書,因為家裡沒錢了。

那個時候也有參加日本同化運動的台灣地方人士,他們也開始改變結婚的方式,像穿的新娘禮服,新娘要拿捧花,要拍照,坐自動車迎娶,而不是轎子;也開始和日本人一樣在神社舉辦結婚儀式,也有人去禮拜堂或是公會堂舉辦。但是很少人對日本政府想要改變的聘金習慣有討論。

1920年代開始,日本政府開始宣傳要停止買賣的婚姻。原因是女學生變多,聘金的金額也越來越高。當時《台灣日日新報》也報導因為聘金造成的社會問題。有一篇報導說一位公學校的訓導老師,叫林秀,她收取的聘金是6000圓,因為完全是一個女性模範,是孝順的女兒,也是模範教員。6000圓是多少? 那個年代林秀在學校當老師,一個月的薪水是45圓。其實這個人就是上一集 楊毛治的妯娌。不過這是另一個故事。

雖然後來發現真正的聘金不是6000而是3000圓,有一部分是幫助新娘的娘家經濟。但是6000圓聘金引起很多人投書討論,是誰才付得起6000圓娶妻?或者這個新娘是否值得6000圓?《台灣日日新報》為了這件事,還發不少文章來說明,應該改變這款買賣女兒的結婚方式。那個時候開始,也有人討論是否要為聘金訂一個固定額度,或是禁止收聘金。《台灣民報》也有人寫說要提倡戀愛結婚,如此一來,家裡長輩無法替年輕人安排婚姻,也就無法去談結婚價格,自然聘金制度就會消失了。受到左派思想影響的讀書人說,這都是資本主義的問題,女性的因為受過教育,在結婚市場的價格越來越高,從過去不超過1000圓變成好幾千圓,讓男性無法結婚。最好的解決方式是學蘇俄的結婚制度,在政府登記就好。

後來日本政府因為經濟政策,希望台灣人不要隨便浪費,除了提倡不要有聘金 也鼓勵簡單結婚,因為有些人辦一個婚禮花的錢比聘金更多。報紙上開始批評年輕人的新式結婚只是跟流行,學一些西方或是日本的禮數,並不是真正改變舊式婚禮的浪費的習慣。當時也有留學生投書叫台灣的人不要那麼愛面子,尤其經濟不好的時候。他還說文明程度越高的國家,結婚費用占收入的比例就越低。台灣人結婚花的錢比日本人多,應該要改變這種行為。

自1930年代開始,日本政府要求在各地召開大會,討論聘金制度的改善。台灣各地方的大會的討論很多,有說到是不是要訂一個聘金的額度,固定收多少錢;也說到受職業媒人的影響,應該不要再請職業媒人;也有人說教育,要在女子學校宣傳叫大家不要拿聘金;甚至也討論到家庭制度,看八字的風俗和人權問題。

雖然說很多,報紙也寫很多,但是實際結婚時的改變不多。而且也有人說新式,沒聘金的婚姻比較快離婚,因為結婚太簡單,讓男性要離婚也不用回收聘金,很容易可以離婚再娶。雖然1934年開始日本政府要求台灣人要按照日本本島的方式進行, 但是政策規政策,實際上改變不多,台北聽到的聘金已經有到50000圓了。

聘金在台灣的討論已有是超過100年的歷史了,但是這個習俗一直存在,所以並不是每一種文化習慣或是觀念都如此容易改變。換個方向問,若如此難改變,是什麼原因讓這個結婚禮俗能繼續維持下去?

今天內容主要參考 廖靜雯,2018,日治時期台灣文明結婚論述中的聘金問題,《近代中國婦女史研究》,32: 99-160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242 做伙來讀:〈老母的回想:空襲、疏開、228 、白色恐怖kap 424 事件〉

今仔日我欲介紹ê是今年發表ê〈老母ê回想:空襲、疏開、228 、白色恐怖kap 424 事件〉,這篇是雅怡老師建議逐个讀ê文章。這篇m̄是詩,無算散文,mā m̄是小說。老師家己寫講,這是伊替民間口述歷史留落來足珍貴ê資料,是伊訪問伊家己ê老母,用in老母ê話寫出來ê家族故事。 ...